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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这种小产权房可以接手吗

小产权房 2024-03-04 0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存在很多问题,如产权不明等,建议在购买的时候要注意。
  • 小产权房有以下问题:1、产权不完整:国家不承认并不予办理小产权房的过户登记手续,也不能上市交易。 2、不合法性:小产权房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之上,与国家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相违背。 3、法律风险大: 小产权房在房屋质量、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水电煤气等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更重要的是,购房者从乡镇或村委会获得的所谓房屋“所有权”不能正常行使,在转让、继承、抵押、拆迁补偿等方面均会受到较大的限制,相关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 辨别小产权房如下: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流转集体用地使用权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属于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未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属于小产权房。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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