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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是老人的名字,但老人已经去世,有三个儿子,如果拆迁,老人名下的宅基地补偿,儿子能继承吗?看到很多文件说宅基地属于集体,所以有,不能继承。如果可以继承,儿子的户口不再在村里,有继承权吗?谢谢你!

遗产继承 2024-03-07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不在农村的,可以继承房子,不能继承耕地。一旦有拆迁,同样能拿到补偿款。但是继承的房子只能维修,不能拆除重建。
  • 宅基地的继承只能继承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五)其他必要材料。
  •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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