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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去世了,老人的承包土地儿女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22-11-01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人去世销户土地归村集体所有。但是如果老人在宅基地上建了房子,那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同时还可以取得房屋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该土地上没有房屋,那就是集体所有的,继承人不能继承。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农村老人过世宅基地子女没有继承权。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则不能成为遗产,不能被继承。
    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农村老人死后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虽然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被合法继承。我国法律规定,男女拥有同等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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