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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房屋动迁纠纷怎么解决的?

拆迁补偿 2024-03-07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争议的房子动迁的解决途经如下: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房子动迁需要户口本吗
    房子动迁是否需要户口本,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各地政策不一样,有根据实际面积,房产证面积,户口人口数等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方式可以根据当地拆迁办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 房屋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多种,具体有:
    一、先协商,可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若要采取仲裁方式,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
    三、若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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