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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体验收看哪些

拖欠工程款 2024-03-07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主体验收是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的。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法律分析:工程验收通常会组成验收组,各个组员负责具体的验收事项。如果财务人员在验收组中被安排了具体的验收职责,就要对这样事项负监督责任。一般来说工程专业人员对技术事项会负责验收,财务主要是对工程的总体情况了解,便于监督工程结算和付款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法律分析:竣工验收包含的内容很多,比如:
    1、检查工程项目有没有按照相关文件进程,有没有按照合约达到一定的标准。
    2、检查工程质量有没有符合国家标准,施工质量有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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