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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要公示吗

股权转让 2024-03-08 0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需要公示。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 股权转让不需要公示,公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应用文文体。股权转让只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不需要公示,公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应用文文体。股权转让只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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