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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是公允价值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投融资 2024-03-08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长期股权投资是公允价值,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属于一种战略投资行为,所以投资者不会因为被投资单位短时间内公允价值的波动,而改变战略。
    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四条第二款,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
    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 是长期股权投资是公允价值,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属于一种战略投资行为,所以投资者不会因为被投资单位短时间内公允价值的波动,而改变战略。
    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四条第二款,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
    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 长期股权投资是公允价值。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包括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不代表取得股权资格。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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