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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补缴算连续正常缴纳吗,有哪些规定

社会保险 2024-03-08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积金补缴算连续正常缴纳
    单位存在整体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
    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正常缴存:
    一是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住房公积金
    二是缴存行为发生在自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以内(含3个月)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逾期补缴以及非单位整体逾期补缴的,视为非正常补缴。
  • 【法律分析】
    :公积金补缴算不算连续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且不得欠缴。申请人申贷时点在当月20日以后,单位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未予缴存的,视为欠缴。
    2、申请人在申贷的12个月内,应该连续正常缴存满12个月。
    3、单位存在整体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正常缴存:一是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住房公积金,二是缴存行为发生在自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以内(含3个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逾期补缴以及非单位整体逾期补缴的,视为非正常补缴。单位一次性补缴超过3个月的,或补缴行为发生在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计算超过3个月的,申请人须再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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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公积金补缴是补缴三个月内的,在补缴成功之后则算是连续正常缴纳的。 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住房公积金,或是缴存行为发生在自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以内的都算是连续补缴。
    单位一次性补缴超过3个月的,申请人须再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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