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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程序违法能否司法强拆

征地补偿 2024-03-08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司法强拆的程序及法律依据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一种合法的强拆方式,叫司法强拆。但是司法强拆并不是说拆就拆,要满足一定的触发条件,并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今天为您详细讲解司法强拆的程序及法律依据。
    一、司法强拆的法律依据
    一、司法强拆的法律依据
    按照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强征、强拆的法律依据来源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强征、强拆的法律依据来源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司法强拆程序
    二、司法强拆程序
    第一步、被征收人收到下面两份文件,又触发申请司法强拆条件
    第一步、被征收人收到下面两份文件,又触发申请司法强拆条件
    当被征收人收到《责令交地决定书》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时,房屋就有可能面临司法强拆,注意是可能,具体条件需要详读相关法律规定。
    当被征收人收到《责令交地决定书》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时,房屋就有可能面临司法强拆,注意是可能,具体条件需要详读相关法律规定。
    ⑴责令交地决定书
    ⑴责令交地决定书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第28条规定,征收当事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相关部门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第28条规定,征收当事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相关部门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规定,在收到相关文件限期内,不予执行又不提起复议、诉讼,就会触发司法强拆的申请条件,行政部门会申请司法征收土地强制拆除。
    根据规定,在收到相关文件限期内,不予执行又不提起复议、诉讼,就会触发司法强拆的申请条件,行政部门会申请司法征收土地强制拆除。
    第二步、行政部门向司法机关申请
    第二步、行政部门向司法机关申请
    司法强制拆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司法强制拆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步、法院展开审查
    第三步、法院展开审查
    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这个环节很重要,这个过程,被征收人可以提出异议,进行依法维权。
    如果经过审查,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法院就会立案并及时执行。
    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这个环节很重要,这个过程,被征收人可以提出异议,进行依法维权。
    如果经过审查,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法院就会立案并及时执行。
    第四步、法院通知被征收人并执行
    第四步、法院通知被征收人并执行
    此环节,确定审查结果,对需要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基本上被征收人不提出异议,就会执行此程序。
    此环节,确定审查结果,对需要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基本上被征收人不提出异议,就会执行此程序。
    第五步、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行政部门,流程执行完毕。
    第五步、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行政部门,流程执行完毕。
    综上可见,法律对司法强拆程序有严格的规定,被征收人一旦发现司法强拆程序违法,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可见,法律对司法强拆程序有严格的规定,被征收人一旦发现司法强拆程序违法,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拆迁征地纠纷有时效限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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