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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减扣免的条件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个人税收筹划 2024-03-08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税所得税免征条件包括: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等。个人所得税减征条件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十种情形。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个税所得税免征条件包括: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4、其他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法律依据:个税所得税免征条件包括: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4、其他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法律分析:条件有很多条,可以根据法律条文自行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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