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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年检需要什么材料,法律如何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08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年检需要的材料有:申请表、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根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 车辆年检需要的材料如下: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在申请车辆年检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 车辆年检所需材料有:
    1、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2、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粘贴车辆识别代号拓印纸;
    3、交强险的保险单;
    4、行驶证;
    5、维修过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8、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通知书与回执。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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