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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病历能作为医疗事故诉讼证据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08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诉讼一般要用到以下证据材料:
    1、受害人与家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2、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等就医资料;
    3、受害人的误工与收入证明材料;
    4、医疗费用票据及清单;
    5、如造成伤残,应提供司法鉴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法律分析:医疗诉讼一般要用到以下证据材料:
    1、受害人与家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2、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等就医资料;
    3、受害人的误工与收入证明材料;
    4、医疗费用票据及清单;
    5、如造成伤残,应提供司法鉴定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法律分析:医疗纠纷诉讼的证据有: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病历资料复印件;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5、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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