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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后怎么认定屋内财产损失,怎么规定

拆迁补偿 2024-03-09 0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屋被强拆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包括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另外还包括因强拆造成屋内物品损失的赔偿等。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 强拆不但导致被征收房屋直接毁损,而且也导致房屋内物品毁损,对于房屋的价值,一般在征收之前就测量登记过,房屋价值相对容易确定,但是屋内财产因为具体损失数额的举证责任分配不明确,实践中,被征收人的损失往往很难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 房屋被强拆了的话在清点财产的时候可以请专业的财产估值机构进行现场价值评估(包括了为损坏的损坏了的财产以及房屋本身的价值)。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故在征收人诉征收部门确认违法强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应当由行政机关就其行为合法承担举证责任。
    但涉及到财产损失问题,应当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征收人就其在强拆中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但是当强拆行为存在重大程序违法时,例如,强拆前没有下达强制拆除决定,征收部门未依法办理被征收房屋内财产公证等情况,被征收人应当只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征收部门应当承担具体损失数额的举证责任,如果其不能证明,应当按照被征收人的主张并提供了初步证据证明的数额加以赔偿。
    因为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出于弱势地位,在不被通知即强拆房屋内财产已经毁损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很难举证证明财产损失、灭失的具体数额。而此后果是由征收部门的强拆行为引起,征收部门具有过错,所以应当由征收部门承担举证责任。
    拆迁过程中出于弱势地位,在不被通知即强拆房屋内财产已经毁损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很难举证证明财产损失、灭失的具体数额。而此后果是由征收部门的强拆行为引起,征收部门具有过错,所以应当由征收部门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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