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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委托一个律师打官司大概多少钱

债务追讨 2024-03-09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聘请律师应支付委托费用,也就是律师费,关于律师费的数额,与要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主要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死刑复核阶段。委托人可以与律师协商分阶段交费或者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
    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我们可以提供一个大致的标准作为参考,不同地区不同律所不同律师的收费情况会有所不同:首先,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到10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到10000元;一审阶段,每件收费10000到30000元。
    其次,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此外,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 每个律师收费标准不一样,一般在律师会见一次费用2000元,律师会见时间不限,根据案情复杂程度来确定。建议去律师事务所询问。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3)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律师事务所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
    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
    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 1、为讨债打官司需要多少钱,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这要根据讨债数额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2、为讨债打官司,这属于民事诉讼。进行民事诉讼是要交纳诉讼费的,而诉讼费的数额是根据诉讼标的额确定的,即是根据讨债的数额确定诉讼费的。
    3、为讨债打官司,可能还需要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也是要交费的,保全费的数额要根据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确定。
    4、打官司还可能会产生其他费用,如公告费,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另外,如果要委托律师代理,还要支付律师费,而律师费的数额也是根据诉讼标的额及案件的难易程度等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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