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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09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办理财产公证的手续:
    1、双方当事人准备财产公证的相关材料;
    2、双方亲自共同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机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4、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向双方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结婚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办理结婚财产公证流程如下:
    1、申请与受理。
    公证处受理后,进行登记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建立公证卷宗。
    2、审查。公证处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出具公证书。
    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夫妻办理财产公证手续时应准备以下资料进行提交,具体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登记证、股权证等;财产来源证明,如购买合同、生效判决书、继承公证书等;对财产协商一致的协议书;公证员在个案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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