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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调解期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其他 2024-03-09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是法院调解书,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根据协议约定起诉对方,人民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等情形。
    一、诉前调解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
    2、一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
    二、诉前调解和法院调解有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
    2、参加的主体不同;
    3、效力不同。
    三、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调解:
    1、诉前调解。
    2、立案调解。立案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入,对案件进行调解,是对诉前调解的一种有效补充。
    3、庭前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 诉讼期间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在诉讼期间,除非具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停止执行不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以外,行政机关不会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法律分析:如果不是法院调解书,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根据协议约定起诉对方,人民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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