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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可以?

行政复议 2024-03-09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要的材料有行政复议申请书;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员工提交的诊疗单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要的材料有行政复议申请书;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员工提交的诊疗单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对工伤申请行政复议是有用的。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或者对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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