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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要离婚,无法生活在一起,男方不同意离婚,现在女方要去起诉,起诉费是多少啊?

离婚 2019-04-11 09: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女方如果坚持不肯协议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是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只要女方不同意,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的,判决后6个月男方才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的。一方坚持的话,早晚都会离的,只是时间问题。
    出轨问题:
    一方出轨,如果有《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与他人同居的,但是必须有证据才可以。
    涉及出轨的法律条文
    通常意义上的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的,不影响夫妻财产分割,原则上仍然是一人一半。如果长期出轨与人通奸的,可以适当少分。
      
    一、婚姻法规定的有过错,只能是《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仅仅是出轨,而没有上述的5种法定情形,尽管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但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还是无法得到法庭的支持。
  • 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人身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道德风范的要求。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在离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前述的三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婚姻法》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  同时《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内容也明确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出现婚后主动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卖淫、通奸、姘居、重婚等)或者在发生前述三种情形时,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或者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或下落不明,男方提出离婚的诉请,亦不受三种情形规定限制。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在北京,如果双方均是现役军人,则需要双方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老公不同意离婚,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 房子的产权要分清是婚前所建还是婚后所建,婚前属于个人财产。还要分清是谁建的,若是你父母建的自然产权是您父母。
    2、可以要求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从自己抚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分析。
    3、分居两年不会自动离婚,这个也需要举证或主张对方认可。此次起诉败诉,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到时一般都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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