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罪开庭的时间是不确定的,法律规定了逮捕的期限为,
1、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
3、可能判十年以上的重刑事案件经省级批准或决定再延长两个月。
4、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决定起诉,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5、法院应在一个月以内做出判决,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