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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可以要青春损失费吗?

起诉离婚 2024-03-09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不可以要青春损失费,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该费用进行规定,该请求非法。
    离婚时,可以请求的经济补偿和赔偿只有:
    1、离婚经济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离婚经济帮助。
    根据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时女方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索要青春损失费的,我国法律上并无离婚青春损失费一说,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即使你提出这个要求,也得不到法院支持。只有在在离婚时对方存在过错行为,你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这个时候法院是可以支持你的要求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时不可以要青春损失费。离婚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即使提出这个要求,也得不到法院支持。但是如果在离婚时对方存在过错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法院可以支持赔偿请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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