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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讨薪 2024-03-09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有以下几点:
    1、职工福利费支出中不超过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十四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二的部分,应当扣减;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机关另有规定以外,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中不超过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
    2.5%的部分可以累计结转,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有以下:
    1、职工福利费支出中不超过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十四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二的部分,应当扣减;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机关另有规定以外,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中不超过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
    2.5%的部分可以累计结转,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的规定:如果单位所支出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则该部分支出准予扣除;如果超过的,则超过部分要按照一定的税率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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