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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一定会逮捕吗

刑事拘留 2024-03-09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逮捕。
    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刑事拘留只是防止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暂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方法,后续不一定会逮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司法机关有可能会根据案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或释放。
    一般情况下,是否逮捕由检察院根据案情决定,具体如下:
    1、如果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会不予逮捕,但不予逮捕并非意味着无罪;
    2、当公安机关认为有罪,而检察院认为无罪时,检察院会出具不予逮捕决定书;
    3、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会在收到不予逮捕决定书后24小时之内对嫌疑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扣留,拘禁的强制措施。其程序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执行拘留时,应当先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拘留,再办理拘留手续。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拘留和逮捕有如下区别:
    1、适用条件不同,拘留条件是,拘留对象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有一些法律紧急情况;
    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监视和生活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需要逮捕;
    3、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在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4、羁押期限不同,拘留期限通常为十四天,最多为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为两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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