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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4月13号晚上让一辆电动车撞了,伤势严重,现在医院抢救,当时报警事故认定对方全责,可到现在为止对方不露面,电话不接,医药费也没着落,我该怎么办?现在医院抢救,电话不接,医药费也没着落,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4-19 11: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
      
    一、诉讼的话需要去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保单等信息,了解被告的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的被告方。
      
    二、起诉的时候需要伤者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 起诉状,以及对方的驾驶证,行车证,保单等复印件信息。
      三,起诉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 机动车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交通事故以后,因当事人未报案、未保护现场致事故无法查清的,参照损害是否超过交强险限额、机动车之间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事故等不同情况分别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交通事故损害额未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即使事故事实无法查清,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要在交强险限额内对事故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作为受害方有两种救济途径:
    第一,可以直接找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根据自己车辆的实际损失情况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后向事故相对方追偿。
    第二,直接向事故的侵权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对方全责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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