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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满财产分割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09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对财产分割不满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再次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参与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一方不同意分割财产的处理方式为:
    1、离婚时一方不愿意分割财产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先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材料,如财物或财产的购置系双方共同出资、财产虽是一方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等。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协议离婚对财产分配不满,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以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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