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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中财物价值如何确定?

经济犯罪 2024-03-09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盗窃物品的价值,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 可以依照下列标准计算被盗物品的价值:
    1、如果该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
    2、没有有效价格证明,或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3、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4、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前项规定的办法计算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 要看被盗物品的价值,数额达到定罪的标准的话,是涉嫌构成盗窃罪的,可以判刑。
    数额达不到量刑的标准,可以进行治安处罚,罚款或者拘留。
    数额达不到量刑的标准,可以进行治安处罚,罚款或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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