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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需要重视的材料有哪些

拆迁补偿 2024-03-09 1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款所需材料有: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拆迁建设章程;拆迁方案;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法律分析:可以携带材料进行补发的。
    需要携带申请证明书,登报声明和具结书,另外也需要提供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如果情况特殊,还需要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就可以到当地的拆迁部门补办一份新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来说都有两份,所以可以到拆迁人那边请他复印一份,然后加盖其公章也是可以的。也可以去拆迁部门补办这个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1号《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归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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