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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法典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09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主要有以下法律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法律规定:
    1、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一般认定对于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明确说明属于对夫妻一方赠与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法律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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