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遗嘱应当符合下列形式要件: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