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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在职员工怀孕了就要辞工吗?不辞工生病了还不给请假看病

劳动纠纷 2019-04-11 0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时间足额发放工资,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条例》
    18.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1、您所咨询的案件中存在一个劳动合同纠纷。
    2、您经理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按照规定,您想要在合同期内辞职,应该是要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的,到期您就可以直接离职了,您的经理无权扣除上个月的底薪和奖金,这是违法的。
    3、如果您属于急辞,您可以和老板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直接辞职,不能扣除工资。如果对方不同意您辞职,您如果直接离职对单位造成损失是应当赔付的,但也只是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而不能将您的工资扣除。并且按照您的工作性质,您工作单位也不好举证。
    4、由于您怀孕了,单位是不能主动辞退您的,并且您还享有带薪产假,在怀孕期间单位也不能给您安排孕妇禁忌的事项。
  •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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