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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施工合同备案去哪办理

招标投标 2024-03-10 0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施工合同备案的要求是:在签订后的7日内施工合同要到当地建设管理部门来进行备案。
    2、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
    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 办理北京市施工合同备案所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书复印件;
    办理北京市施工合同备案流程如下:
    1、建委网填报企业信息首次申请企业锁;
    2、企业锁开取只后,系统锁填入企业合同信息、人员及工程价款;
    3、携带相关合同材料(携带上述材料)现场书面审核;
    4、现场审核通过,企业现场报验,缴纳印花税;
    5、最后办理通过与告知。

  • 可以到建设局备案。提交备案的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是有关承包范围、工期、项目负责人等的约定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表述一致。二是有关工程质量的约定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关于质量标准的要求表述一致。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第十四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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