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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遇到离婚纠纷问题。我老公是上门女婿。我们结婚八年,闹离婚三年,分居三年,这八年中,他从不主动给家里一切开支,有了孩子以后,他还是一样,对孩子也是一样,分居三年中,更是对家里一切不闻不问,去年过年回家了几天就跑了,过年都没有在家过,跟我协议离婚,他不想出钱,还想分我房子,这房子是我们婚后建的不错,可是这房子多数的钱都是我父母们出的呀,出力也是我们出的最多呀,他凭什么呀,我想不通,他来我们家和我结婚的时候,我没有要他一分一毫的彩礼钱,连结婚办酒席的生活费都是我父母出的,这三年来我的精神受到巨大的刺激,这几天我收到法院传票,他起诉我了,请问您,我该怎么办,我现在遇到离婚纠纷问题。跟我协议离婚,出力也是我们出的最多呀,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10 0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彩礼是买卖婚姻的残余,是我国婚姻法律制度不支持的习俗。彩礼是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如果是男方借钱给女方的彩礼,属于男方个人或父母欠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男方个人或父母负责偿还。
    法律规定,双方已经结婚并且同居了一段时间(一般掌握在半年以上)双方离婚的,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如果虽然登记结婚但没有再一起共同生活或生活时间过短的,女方应当退还彩礼;如果男方因为给女方彩礼造成家庭整体生活水平下降的,下降水平明显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以下的,离婚时女方应当退还彩礼。
    没有登记结婚只是同居或订婚的,分手时必须退还彩礼。两人结婚在一起生活之后,因为彩礼拖欠的债务,夫妻可以自愿共同偿还,但女方不愿共同偿还的,由男方或男方父母以其财产偿还,女方没有偿还义务。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该返还彩礼。对此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就不需要返还,婚后的财产和债务都要平均分割。但是如果结婚时间不到1年且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对方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或者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也应该返还彩礼。
  • 夫妻离婚时,往往会涉及钱财的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当事人有约定则按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分割,无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分割,一般为平等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男方取得的还是女方取得的,在离婚时另一方都有权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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