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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拿走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10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要去拿的,不过不去拿也不会影响事故认定,如果是本人去领取的话,大多数情况下会同时进行调解或者商量如何解决的。如果不想本人拿,可以出具户口本,来委托别人帮拿,当然也可以选择邮寄过来,那就不用亲自去也不用委托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条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无需自己领取,交通部门直接送达。自己带着身份证,到交通部门直接领取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
    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法律分析:不一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要去拿的,不过你不去拿也不会影响事故认定,如果是本人去领取的话,大多数情况下会同时进行调解或者商量如何解决的。如果不想本人拿,你可以出具户口本,来委托别人帮你拿,当然你也可以选择邮寄过来,那就不用亲自去也不用委托了。
    认定书分两种,一种是简易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个必须是双方到交警队签字。第二种是正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个不是双方必须到场签字,交警通知去取认定书,只是要你在送达文书上签字,证明你拿到了认定书,也可以由亲属代签。
    就是不签字也生效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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