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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7月买房,首付已交,已过户,银行贷款已审批,但银行因额度不足不予放款,导致现在卖家迟迟收不到房款,而上家急需银行放款来交他新买房的首付,且已到其截止日,这种银行不放款导致的责任买家需要承担么?(在房屋买卖合同里没有注明贷款放款时间和尾款交付时间已过户,这种银行不放款导致的责任买家需要承担么?(在房屋买卖合同里没有注明贷款放款时间和尾款交付时间

银行 2019-06-17 02: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   
    2、贷款审批;   
    3、贷款发放;   
    4、贷款回收;   
    5、贷后管理。   
    二、银行贷款买房需提交的材料   
    1、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3、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   
    5、借款人和/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   
    6、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   
    7、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8、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 如卖方所售房屋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所有权证也没有办理,则无法办理过户,只能通过预售转让的方式办理转让手续。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再比如买方欲通过贷款买房,但卖方也是通过贷款买的房,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正处在抵押状态,无法办理过户,买方也无法申请贷款,通过同一家银行转按揭的方式卖方的贷款银行又不同意,又没有中介机构或其它的银行提供其它方式的转按揭(跨行转按揭),这种情况也办不了过户手续。
    如果卖方的贷款银行同意也可以办理同行的转按揭,贷款银行允许就可以上市出售。  根据市场需求,针对类似于第三种情况,一些大的房屋中介机构或股份制银行提供一种跨行转按揭业务,以利于买卖双方的交易能顺利进行。
  • 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筹得首付:

    使用抵押物抵押贷款

      借款人可以通过抵押自己固定资产,获得贷款,然后将获得的贷款用来付房子的首付,不过大家不能够贷太大金额的贷款,以免导致负债过高使房子不能够申请按揭还款。首付分期

      有的开发商会推出的一个活动就是首付分期。
    首付分期是指购房人先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部分首付款并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剩余首付款尾款补齐。开发商垫付的首期款免息,客户只需与开发商签订有关合同,约定分期还款时间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即可。
  • 买房子先签合同,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首先提醒自己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自己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签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相同。
    第三,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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