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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打到男方卡中,将卡交给女方,能否认定为彩礼

彩礼 2024-03-10 1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彩礼是指男方为达到与女方结婚的目的而依当地习俗给予女方的财物。如果是不为结婚为给予的财物,那可以算作赠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时,彩礼是需要返还的。双方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的,在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离婚后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直接打到女方卡是可以的。根据传统,彩礼一般是男女双方家庭确定缔结姻亲关系,也就是俗称订婚的时候用现金或者银行卡给与女方。但是彩礼具体应当什么时候给予女方,法律并没有做强制性规定,具体还是要看男女双方家庭协商的结果。
    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就要根据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直接打到女方卡是可以的。根据传统,彩礼一般是男女双方家庭确定缔结姻亲关系,也就是俗称订婚的时候用现金或者银行卡给与女方。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俗称彩礼。
    所以给女方酒席钱或认亲钱不应算做在彩礼范畴之内。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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