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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能直接抓人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其他 2024-03-10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安局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直接抓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的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公安局不可以随意的抓人,但是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 警察是不可以随便抓人的。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或者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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