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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担保有法律效力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担保合同 2024-03-10 1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口头担保有法律效力,但是只有在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公民之间的口头保证以及保证人已履行保证债务且对方已接受,保证人的履行行为足以证明保证合同的存在的情况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口头担保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法律效力。口头担保有法律效力需符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合法;
    3、不违背公序良俗。在符合以上条件时,且法律或者当事人没有特别规定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如果当事人是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则需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口头担保如果符合下列要件的,有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但如果当事人是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则需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是其他形式的担保,法律或者当事人没有特别规定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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