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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抵押给私人有效吗,法律如何规定

抵押担保 2024-03-10 2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抵押给私人,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是有效的:抵押人对该房产有处分权;该房产是依法可以进行抵押的房产;当事人依法订立了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且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房产证抵押给私人,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是有效的:抵押人对该房产有处分权;该房产是依法可以进行抵押的房产;当事人依法订立了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且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一、房产证抵押给私人有效吗
    1、房产证抵押给私人有效。私人之间抵押房产证借款,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房产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只要符合规定,公民,法人,其它组织的民事主体都可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房屋抵押有哪些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
    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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