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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拆除补偿标准有什么

拆迁补偿 2024-03-11 0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补偿标准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
    1、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房屋拆除的补偿如下:
    1、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拆迁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拆迁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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