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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问公司的解散与清算怎么处理

公司解散 2024-03-11 0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处理程序如下:
    1、出现解散事由,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5、确认方案后开始清算;
    6、清算程序结束后,注销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公司解散与清算案件应作以下处理:
    1、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2、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
    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民法典第七十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 公司解散和清算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5、制作清算报告,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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