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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房产抵押贷款已经逾期还不了了,主动申请银行拍卖,还会被银行拉为黑名单吗?

银行 2019-04-13 19: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贷款对象  借款人必须是中国银行一手房抵押贷款的客户,无欠息行为,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并已按期偿还本息两年以上。  
    (二)贷款条件  用于抵押的房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三)贷款币种  二次抵押的贷款币种根据贷款的具体用途来确定,原则上与原房屋抵押贷款的币种一致。申请外币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有外汇还款来源。  
    (四)贷款限额  
    1、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  
    2、房屋价值以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者。  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70%;以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最高不超过50%。  二次抵押贷款的期限根据贷款的具体用途来确定,用于个人消费类贷款最长不超过5年,用于个人经营类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第一次抵押贷款的到期日。  
    (五)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外币贷款执行中国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外汇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按原合同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利率。
  • 关于申请贷款,解答如下:
    1、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保险和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3、发放贷款。
    经银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银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
    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由于抵押贷款是夫妻二人共同所为,所以需要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后,才能处置房产。至于是卖了房子分钱还是把房子留给哪一方,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通过法院裁判。
  • 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房屋类型是什么?
    一、贷款尚未结清的房产

    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抵押物必需是没有任何抵押且无贷款的房产。如果房产已经抵押或者此房产还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借款人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是不能办理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


    二、部分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一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有的购房合同会写有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也无法操作此套房产抵押贷款;另一种是已购公房中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也就无法操作该项业务。


    三、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同样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拆迁房一般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四、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小产权房产的房产证,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没有此套房产的所有权证书,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更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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