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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车前天出了车祸,当时我是直行,他是拐弯过来,挂到我车后面了,双方车子没得事情,就是拐弯的人,伤到锁骨了,当时搞蒙了,忘记报警,就直接拉人家去医院检查身体了,交警责任书还有两天才下来,我这种情况怎么胆责任呢我车前天出了车祸,就直接拉人家去医院检查身体了,交警责任书还有两天才下来,我这种情况怎么胆责任呢

交通事故 2019-04-12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的规定:
    第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有逃逸行为,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第二,如果确有证据证明行人横穿马路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原因分析】
    交通肇事逃逸后事故认定在实践中比较复杂,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况:
    (1)交通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确定当事人过错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2)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调查结果是双方均无过错,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3)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调查结果是逃逸方有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重大过错,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4)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调查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 车祸住院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
    1、依据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待鉴定)、营养费等,这些费用都由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来赔偿;
    2、你的误工费可以作为护理费主张;
    3、肇事司机的保险费足够赔偿你的损失,你只需组织相关证据,并将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一并起诉即可;
    4、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电话咨询能够讲述的更加明确,也可以委托本律师代为全程办理相关案件,既让您省心,又让您获得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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