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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借了我3万块钱,他把他老婆的房产证抵押在我这里,现在他已经不在我们公司了,也根本无法联系到他,当时借钱的时候并没有写借条。我现在该怎么办呢他把他老婆的房产证抵押在我这里,当时借钱的时候并没有写借条。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9-04-24 09: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房产证进行抵押的相关情况如下:现在一般贷款办理购房,房产证被银行抵押,现在应该很多地方的银行无需再扣押房地产证啦。银行贷款另外还有一份他项抵押权证,这份权证在银行抵押就可以达到效果。
    办理贷款购房的产证银行是不要的,只扣押一份他项权证在银行。产证在生活中不少地方需要证明出示,所以房产证被银行扣押实在没有必要,影响到房主的日常生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197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的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的用途、数额、币种、利率、还款期限及方式等的条款。198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由关规定。199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状况、财物状况等真实状况。207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综上所述,个人系自然人,根据问题的描述,自然人为贷款人,公司(法人)为借款人。为最大限度的保障贷款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双方借款合同的如约履行:
    1、在合同之中约定明确借款的用途、数额、利率、币种、还款期限及方式、以及逾期还款逾期利息的支付方式及计算方法。
    2、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对借款合同的订立过程进行公证,保证借款合同的订立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保证借款合同系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3、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或担保物,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下,由担保人偿还债务或以担保人拍卖的借款优先受偿贷款人。
    4、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要求借款人提供与贷款业务有关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综合评价借款人借款用途的前景,以及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收益预期和偿还能力的评估。做到最大限度的降低借款风险
  • 该房屋仅没有取得房产证,但是房屋实际上的权利人特定,因此,该房屋不属于权属不清的房子。但是,因现行规定,办理抵押必须要有房产证,因此,该房屋在取得房产证前不能办理抵押。
    为更好维护你的权益又能实现你使用该房屋的目的,我建议: 首先,由房产商出具该房屋已经卖给对方,且对方已经交付全部房款的证明; 其次,与对方、房产商签订合同,在房产证办下来后,房产商有义务通知你并不能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将房产证直接交给对方的协议,该协议应明确房产商的违约责任; 再次,约定房产证办下来的一定期限内,对方有义务与你一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义务,以及逾期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采取上述措施后,应当是最低限度的降低了你的风险,同时又能满足你的商业需要。 仅供参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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