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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伤二次手术待遇有哪些?

工伤索赔 2024-03-11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伤发生之后,进行第一次手术,康复得差不多的时候,医生诊断确认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的,需要向当地所在的社保中心申请二次住院备案,先填写住院申请备案表,再填写一份工伤待遇申请表,并且需要去要求的医院叫医生帮忙填写患者的病史以及诊疗过程,再由医生提出再次住院手术的意见并盖上医院的公章。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二十九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第一步准备相关资料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第三步伤残保险待遇。发生工伤事故之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依据工伤认定登记为标准享受不同待遇。
    在受伤职员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提供停工留薪,按月发放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二次手术报销流程: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
    2、持申请备案表至定点医院填写病史及医疗经过,由定点医疗提出二次住院的意见;将《备案表》送至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进行备案盖章,报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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