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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不报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安全事故 2024-03-11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的规定: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不报安全事故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不报安全事故罪判刑标准的规定:
    1、犯不报安全事故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存在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中国对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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