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在2O14年11月因工作区考察完后途中雪大车辆侧翻,同车三位经理无碍,本人确珍12胸椎压缩性骨拆,经14年12月和15年11月两次手术〈民营公司药弗己报)后经XX心签定劳动能为八级,公司也盖章认可,就是不赔,我属反聘人员57年生,在公司工作现八年多,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买保险,我月工资标准1,2万元,我该怎么做,谢谢就是不赔,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买保险,我该怎么做

保险纠纷 2019-05-26 15: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近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由此可见,劳动者获得最低工资的条件:  一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  二是提供了正常劳动,履行了劳动义务。  患病住院,显然是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的劳动,因而可以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支付工资,是合法也是合理的。
    病假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护,但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发放工资报酬。原劳动部发布的1995309号文件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社保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个人应缴社保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上年没十二个月按实际月计算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300%,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28%(企业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个人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企业全额缴纳。
  •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可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先向公司发律师函,一般公司在见函之后会给你的。
    保守估计,赔偿数额在6万元以上。打官司包赢,输则退费。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河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