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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11 1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在客观上表现为表现为非法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在客观上表现为表现为非法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符合以下要件才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上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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