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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下不当得利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4-03-11 1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
    1、没有法律或者约定的根据;
    2、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3、另一方遭受财产损失;
    4、受益人取得上的利益与损失人所遭受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对于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需要区分得利人主观心态。
    善意得利人需要返还现存利益,恶意得利人则需要返还所得利益。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当得利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利益。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利益已经不存在的,无需返还。
    如果得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利益并赔偿损失。如果得利人将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满足以下的构成要件的,可以认定为不当得利:
    1、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受到损失;
    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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