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引诱卖淫罪量刑幅度是如何的

刑事辩护 2024-03-11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引诱卖淫罪量刑幅度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引诱他人卖淫的,是本罪的从重处罚事由。
    引诱多人卖淫的等,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现行刑法对引诱卖淫罪量刑的规定是:构成该罪,一般犯罪情形,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侵害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引诱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
    1、引诱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七十八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