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国有企业渎职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职务犯罪 2024-03-11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国有企业渎职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为:
    1、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国有企业渎职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1、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国有企业渎职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1、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