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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享有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4-03-11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胎儿享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胎儿有继承权的。根据新生效的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即胎儿具有继承权。但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胎儿有继承权的。根据新生效的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即胎儿具有继承权。但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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